外地缴纳的社保,人去世后能退吗?
针对外地缴纳的社保人去世后能否退还的问题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的具体规定进行分析:根据2018年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“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,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,免征利息税。个人死亡的,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。”该条款明确了无论社保在本地还是外地缴纳,只要参保人死亡,其个人账户余额均属于可继承的合法财产。外地缴纳的社保个人账户资金性质与本地一致,均遵循个人账户私有、可继承的原则,因此继承人有权向外地社保机构申请继承该账户余额。综上,外地缴纳的社保人去世后,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退还(继承)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(2018年修正)第十四条规定:“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,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,免征利息税。个人死亡的,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。”该条款适用于所有参保人员,无论社保缴纳地是本地还是外地。外地缴纳的社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个人财产,其死亡后,法定继承人有权依据此条款继承该余额。社保缴纳地的地域差异不影响条款的适用,只要能证明参保人死亡事实、继承人身份及外地社保个人账户存在余额,即可向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手续。因此,外地缴纳的社保人去世后,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退还(继承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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